随着《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施行,各地广电10月公开答复披露备案门槛量化细则,个人创作者首次获得三类AI微短剧申报通道。
首部专项规章落地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6号)共八章五十四条,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微短剧专项部门规章,将短剧正式纳入制度框架。监管层明确表态,微短剧横竖长短、真人与AI均可容纳,好故事是根本。
备案门槛量化分级
云南、甘肃等地广电10月公开答复显示,备案门槛进一步清晰:申请一类、二类微短剧须以公司形式办理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投资额度较低、一般题材的AI微短剧,个人可按三类管理要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播出平台。一类项目投资额须在300万元以上,二类为100万至300万元。
个人创作者的明确入口
三类通道的打开,意味着个人创作者首次获得清晰入口,降低了合规不确定性,也把内容质量的评判权交还给平台与观众。对行业而言,制度框架的明确有助于资源向愿意打磨剧本与制作完成度的团队集中,低质换皮路线的套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综合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电影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