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微短剧细则落地互动剧按制作分真人与AI

广东省广电局就实施《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细则征求意见,首次将互动微短剧按核心内容制作方式区分为真人与AI两类,强化平台"审了再播"责任。

10月12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发布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11日。这份文件最受关注的,是把"互动微短剧"第一次钉进了监管坐标。

一把干脆的尺子征求意见稿给出唯一判据:以核心内容制作方式为区分标准。核心内容以真人拍摄制作为主的,执行真人微短剧分类;以AI生成为主的,执行AI微短剧分类。过去两年,一部带分支剧情、观众可点选解锁结局的互动剧,到底算真人还是AI,平台各按各的口径,分账比例与版权归属全凭默契,如今广东先给出可执行逻辑。

审了再播成为铁律细则衔接一、二、三类三级监管框架,再度强化播出平台审核责任,"审了再播"从倡议升级为可追责义务。这与9月4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管理提示一脉相承:用户上传的三类微短剧,平台须依法审核并同步报主管部门。对分支多、变量杂的互动剧,事前审核压力更大,却也是拦住粗放上线的必要门槛。

AI标识写进正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明确,AI生成的微短剧须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广东细则把这一条与互动剧分类绑定,意味着AI参与的互动分支同样逃不开标识义务。对观众而言,点开分支选项前先知道面对的是真人演绎还是算法生成,是一道最基本的知情权防线。(综合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电总局、剧短短)

(综合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电总局、剧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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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飞天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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