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虚拟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AI盗脸治理把先授权后使用钉成硬底线

办法征求意见:未经同意不得提供数字虚拟人服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就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足以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使用自然人敏感个人信息用于建模、形象生成等活动,必须取得单独同意。这给此前游走在灰色地带的AI换脸、AI分身内容,直接画出了法律红线。对短剧行业来说,真人数字分身、声音克隆一旦用于剧集,就必须先拿到明确授权,先授权、后使用从行业倡议变成硬约束。

盗脸侵权:技术太强不等于规则可以缺席

AI短剧盗脸侵权近期集中爆发,本质是规则太弱、敬畏太少。一些制作方用一键换脸把素人或明星的脸塞进剧情,既不告知也不付费,把技术便利当成侵权护身符。业内观点指出,AI剧集制作成本极低、裂变传播极快,即便是低成本小体量作品,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覆盖海量受众,造成大范围不良传播。每一次未经授权的换脸,都是对个体权利的一次轻慢,对法律红线的一次试探。

平台不能再当甩手掌柜

治理的重心正在从事后追责前移到平台尽责。红果短剧对被曝盗脸侵权的桃花簪出品方采取下架处理,并暂停该出品方上传所有剧集15天,给出了平台主动处置的样例。业内呼吁平台建立事前审查、事中监测、事后处置的全流程机制,而不是等舆论发酵才被动应对。降低维权门槛同样关键,简化举报流程,让普通人面对技术侵权也能投诉有门。

从备案到标识,合规链条正在合拢

数字虚拟人办法之外,AI微短剧自2026年4月1日起须依法备案,未经备案不得上线;每集显著位置须添加AI提示标识。监管层已将AI剧纳入全国统一备案体系,叠加深度合成内容强制标识。对制作方,最稳妥的做法是建立完整制作档案:剧本、音乐、形象、模型和训练素材分别来自哪里都能查得到,AI标识、广告标识和运营主体信息清楚展示。门槛低不等于标准也要低,守住授权底线,AI产能优势才能真正转化为品质优势。

THE END
责任编辑:飞天影视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栏目精选